欧盟拟推“欧盟公司”新框架 旨在提升全球竞争力并挑战美国模式
欧盟计划推出名为“欧盟公司”的统一公司法框架,旨在通过标准化规则和数字化运营,降低企业跨境扩张障碍,提升欧洲对初创企业和投资者的吸引力,以应对美国特拉华州模式的竞争。
欧盟正着手创建一种名为“欧盟公司”(EU-Inc)的新型统一公司法律框架,旨在为快速增长的企业,特别是科技初创公司,提供跨越成员国边界的标准化运营环境,以提升欧洲在全球市场,尤其是与美国特拉华州模式的竞争力。
背景与目标 欧盟经济虽已高度整合,但公司法仍停留在国家层面,这为企业的跨境扩张设置了障碍。欧盟公司概念由此产生,旨在提供一个在欧盟层面监管的单一公司形式,为在整个大陆乃至全球扩张的企业提供统一规则。
匈牙利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主席、Crystal Worldwide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马扎尔·乔鲍(Magyar Csaba)向Index指出,该概念背后本质上是全球竞争力问题。近年分析显示,欧洲落后于美国并非必然因为创新或人才,而在于成功的初创企业难以成长为大陆级公司。对法、德或匈的初创企业而言,进入新市场意味着需适应全新的法律体系、公司规则、投资结构和不同的股票期权制度。
因此,大型投资者的专家常建议采用美国结构,导致许多欧洲“希望之星”最终落户特拉华州。欧盟公司试图扭转这一现象,创建一种在所有成员国均获官方承认、标准统一的“公司法语言”,便于初创企业和投资者沟通。
核心特征与运作模式 该提案的关键在于,它不会影响现有27个成员国的公司形式,而是作为“第28个法律管辖区”运作。企业在成立时可选择传统的成员国公司法或统一的欧盟公司形式及运营模式。
欧盟公司将是一种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可完全数字化创建和运营。重点不在于传统的法律形式,而在于快速运作和投资兼容性。公司治理规则将标准化,决策也可电子化进行。
数字化是重点。该概念建议建立一个中央欧盟公司登记处,银行和投资者可直接访问。与之配套的是一个“欧盟仪表板”(EU-Dashboard),公司可通过其管理股东、决议甚至投资交易。这反映了现代公司治理日益依赖数字基础设施,法律环境需与之适应。
马扎尔·乔鲍特别指出,该体系的目标还包括创建欧盟层面的统一股票期权,使员工能在统一条件下分享公司成长收益。根据提案,期权收益原则上应视为资本利得,仅在实际出售时征税,这可显著提升欧洲初创企业在全球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
税收与监管方法 从税收角度看,欧盟公司采取审慎方法。它不会创建统一的企业税,也不会损害成员国税收主权。公司仍在其实际开展经济活动的所在地纳税,但同时目标是,若公司在其他成员国运营,将为此建立一个集中报告和利润分配系统,以减少双重征税争议和行政负担。这更像是一项协调改革,而非企业税革命。
与特拉华州的比较与启示 该概念的一个反复比较对象是美国特拉华州。《财富》500强企业中很大比例在此注册,约三分之二的公司位于该州。这意味着全球大多数顶级美国公司在公司法层面都在这个人口仅百万的州运作。近年来,约80%的美国IPO从特拉华州发起。
这并非意味着这些公司在此实际运营,而是表明投资者和市场将其公司法视为默认的企业框架。一个著名例子是威尔明顿北奥兰治街1209号的办公楼,公开数据显示,仅该地址就注册了近30万家公司。
这种现象显示了特拉华州的真正力量:它并非作为工业中心,而是作为全球公司法基础设施占据主导地位,这也是欧盟公司概念的主要灵感来源。欧盟委员会认为,特拉华州吸引企业的主要原因并非低税率,而是其可预测的法律体系、专业法院和投资者友好的判例法。欧盟公司的设计者希望在欧洲环境中复制这一模式。
马扎尔·乔鲍同时指出,特拉华州不公开股东和实际受益人的数据,这对不希望公开其投资动向的投资者有利。而欧盟公司概念则倾向于更高的透明度。
前景与挑战 欧盟此前已尝试过统一公司形式,如欧洲公司(Societas Europaea),但其更多成为大型企业工具。欧盟公司因此是一个更长改革进程的新篇章,试图从以往挫折中吸取教训,例如避免过度复杂化,新模型特意设定了低准入门槛(如无最低资本要求)。
该提案的未来仍不确定。预计欧盟委员会将将其形成立法提案,随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将进行漫长的谈判。最终法规可能是妥协的结果,部分内容可能简化或改变。成员国支持程度也是问题,因为统一的欧洲公司形式可能部分削弱国家司法管辖区之间的竞争。
欧盟公司同时是一项法律创新、经济政策实验和制度自省。它关乎欧洲能否在全球化竞争中建立自己的企业基础设施,其中法律环境与资本或技术至少同等重要。最终问题不在于是否会创建一种新的公司形式,而在于能否创造一个让企业无需离开欧洲即可成为全球参与者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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