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报告警示:大豆基生物燃料环境危害是化石柴油两倍 或面临逐步淘汰

欧盟委员会报告揭示大豆基生物燃料的环境危害是化石柴油的两倍,并指出其消费量激增及完全依赖进口的现状,欧盟正考虑逐步淘汰此类燃料以应对毁林及碳排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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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6年1月31日

布鲁塞尔——根据欧盟委员会的一份新报告,主要用作生物燃料原料的大豆种植,可能导致间接的土地利用变化,进而增加二氧化碳排放并减少生物多样性。

报告援引欧洲交通与环境组织(Transport & Environment, T&E)专家Cian Delaney的说法指出,从环境角度看,大豆基生物燃料对地球的危害是化石来源的石油基柴油燃料的两倍。这一结论基于一项先前也为欧盟委员会进行的研究。

随着全球生物燃料消费持续扩大,该报告进一步凸显了将粮食和饲料作物日益用于燃料所带来的森林砍伐风险。

消费增长与进口依赖

据估计,大豆基生物燃料仅占欧盟生物燃料总消费量的约6%,但其消费量在2015年至2022年间增长了五倍,从40万吨增至超过200万吨。欧盟几乎100%依赖进口来满足原料需求。逐步淘汰该原料可确保来自美国、阿根廷和巴西的大豆不进入欧洲车辆,尤其是在欧盟与南美贸易集团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签署贸易协议之后。

其他原料与扩张风险

其他同样涉及重大土地利用变化的原料,如甘蔗,仍可计入欧盟的可再生能源目标。T&E称,目前全球每年有超过1亿吨甘蔗用于生产生物燃料。另有消息来源称,每年近20亿吨的甘蔗收成中,超过一半可能用于生产生物乙醇。预计到2030年,种植面积将显著增加,包括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已通过砍伐森林为甘蔗种植腾出空间的地区。

监管框架与延迟

自2009年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RED)通过以来,生物燃料的使用在欧盟得到广泛推广。然而,根据RED框架于2019年通过的一项委员会条例,要求到2030年逐步淘汰棕榈油基生物燃料,这些原料被认为具有较高的间接土地利用变化风险。

欧盟委员会原定于2023年9月前审查并更新该条例,但此事直至现在才被提上日程。T&E认为,延迟背后可能是为了避免引发新的贸易争端。

贸易争端与WTO裁决

2023年4月欧洲议会通过的欧盟《毁林条例》(EUDR)进一步收紧了棕榈油进口,规定2020年12月之后从受毁林影响地区生产的产品不得进入欧盟市场。

生产国强烈批评了这项主要针对大中型企业(经一年延期后)于2026年底生效、针对微型和小型企业于2027年6月30日生效的EUDR条例。占全球棕榈油供应量80%以上的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认为,欧盟的限制措施具有保护主义性质,对小农不公平,并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

WTO于2024年驳回了马来西亚就欧盟限制棕榈油及棕榈油基生物燃料进口而提起的申诉,但也要求欧盟就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在印度尼西亚的案件中,WTO于2025年裁定欧盟的可再生能源指令歧视印尼的棕榈油出口。欧盟已对此裁决提出上诉,但由于美国在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首个任期内于2019年否决了WTO上诉机构的成员更新,该机构自2019年以来一直处于停摆状态,因此无法实质性审理上诉。

影响评估与食品用途

研究表明,虽然淘汰棕榈油基生物燃料对热带和亚热带地区的土地利用具有温和的积极影响,但对大豆的限制可能更显著地减少土地利用。

至于棕榈油、大豆和其他作物用于食品等其他用途,欧盟并未专门实施普遍禁令。然而,《毁林条例》规定,在欧盟销售或从欧盟出口的含有牛、可可、咖啡、棕榈油、橡胶、大豆或木材(包括皮革、巧克力、家具和纸制品)的产品,必须产自无毁林土地、合法生产且可追溯至具体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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