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流浪汉就“主动乞讨禁令”向宪法法院提起申诉

一名匈牙利流浪汉就禁止“主动乞讨”的法律规定向宪法法院提起申诉,质疑其合宪性,案件已进入司法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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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6年1月12日

匈牙利宪法法院已将一名因乞讨被追责者于2022年3月提交的宪法申诉列入今年首次全体会议议程。

该案涉及一名听力受损的流浪汉。2021年9月7日,在布达佩斯举行国际圣体大会期间,该男子在首都一公共场所因乞讨违规,被第六区警察总局处以5万福林罚款。当事人对此决定提出异议后,法院虽维持其违规责任认定,但将罚款改为警告。

申诉人认为,现行《违规法》中关于“主动乞讨”的禁令侵犯了其人格尊严及私生活受尊重的基本权利。该法区分了三种乞讨类型。

内政部长桑多尔·平泰尔(Pintér Sándor)在2022年的立场文件中指出,该宪法申诉依据不足。平泰尔将乞讨同时定义为社会问题和治安问题,并强调《违规法》并未普遍禁止在公共场所乞讨,仅禁止以骚扰方式、即为获取钱财而明确“主动招揽”行人的行为。

部长认为,乞讨现象无疑对社会主体的安全感产生负面影响。原因在于,骚扰性乞讨发生时,目标对象无法回避,被迫在公开场合违背意愿立即决定是否给钱;此外,乞讨在实践中也增加了关联违规行为(如滋事)发生的风险。

根据内政部长2024年1月22日的最新立场文件,乞讨违规行为绝大部分发生在首都和州府城市。为统一执法实践,相关部门已向违规处理机关及现场罚款授权机构成员发出指引,明确构成“主动招揽”的具体行为。

文件指出,在警方实践中,实现“主动招揽”必须以言语方式建立联系,因此未使用此针对性手段的乞讨者行为不构成违规事实。内政部信息显示,违规者通常为社会边缘、过着流浪生活的人员,警方在现场通常采取口头警告,并责令其停止活动。

“街头律师协会”(Utcajogász Egyesület)作为“法庭之友”提交的意见书未采纳部长观点。该民间组织认为,在尊重私生活领域,应区分为获取生存必需品而行使的行动自由,与乞讨可能扰乱的行人私生活保护。他们指出,与部长立场相反,使用公共场所者的公共场所安宁与不受干扰权并非《基本法》保障的基本权利。

此外,在公共场所通过招揽行人乞讨钱财的行为,与骚扰性乞讨亦非同一范畴。该协会认为,“主动招揽”是否构成骚扰,主要取决于被招揽行人的主观判断;而违规事实的成立,并不要求存在实际受害人或招揽形式、内容具有冒犯性。街头律师们表示,被质疑的法律条款设立了一种推定,即出于在街上获取钱财目的、哪怕礼貌地招揽他人也构成骚扰,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侵犯了被招揽者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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