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瑙河沉船案重审:船长否认有罪并拒绝作证

多瑙河沉船灾难案因原审法官被认定存在偏见而重新审理,乌克兰籍船长在重审中否认有罪并拒绝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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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6年2月5日

布达佩斯——周四,布达佩斯中央区法院(PKKB)就“美人鱼”号游船多瑙河灾难案重新启动一审程序。此案因原审法官被认定存在偏见,需由作为上诉法院的首都上诉法院下令重审。根据匈牙利通讯社(MTI)报道,在重审庭审中,被告否认有罪并拒绝作证。

2019年5月29日,“维京·西金”号酒店船在玛格丽特桥附近与“美人鱼”号观光船相撞,导致后者沉没。事故发生时,小船上载有35人:33名韩国游客和2名匈牙利船员。7名游客获救,27名遇难者遗体被找到。

根据起诉书,被告作为“维京·西金”号酒店船的船长,于2019年5月29日晚间独自驾驶船只。起诉书称,当船只抵达玛格丽特桥前的水域时,被告至少有5分钟未专注于驾驶。在此期间,“维京·西金”号与“美人鱼”号观光船相撞并将其压入水下。

布达佩斯中央区法院曾于2023年9月26日,以水上交通中因疏忽大意导致致命大规模事故的罪名,判处该乌克兰籍船长5年6个月监禁,并禁止其驾驶水上交通工具6年。然而,首都上诉法院宣布该一审判决无效,并指令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此案。

在重审中,被告未认罪且拒绝作证。

由于法院未就重审程序给出具体指示,检方请求再次传唤此前一审中出庭的26名证人,并传唤专家证人。辩护律师也认为有必要听取证人和专家证词,并维持了此前在预审会议上提交的相关辩护动议。法院批准了关于听取证人和专家证词的动议,随后法官向被告宣读了其此前所作的陈述。法官埃文·科瓦奇(Kovács Ervin)随后宣布,刑事诉讼将于3月17日继续进行证人听证。

之所以需要重新审理,是因为原一审法官在一次庭审后,在被告和辩护律师缺席的情况下,向检察官阐述了其对举证过程和证据评估的立场。此举违反了程序任务分配原则和公正性要求,因此无法期待其能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决。纠正被排除的偏见法官的程序,唯一方法是宣布此前作出的一审判决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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