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鱼号”沉船事故案重审 证人证词披露救援细节

匈牙利布达佩斯“美人鱼号”观光船沉没事故案进入重审阶段,法庭听证会披露了事发时的救援细节及此前判决被上诉法院撤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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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6年3月16日

布达佩斯——针对2019年“美人鱼号”(Hableány)观光船沉没事故的诉讼重审工作,本周通过证人听证会继续进行。该事故共导致28人丧生,其中包括25名韩国游客和2名匈牙利船员,另有一人遗体至今未寻获。

据匈牙利媒体Blikk报道,检方指控称,事故发生时,涉事酒店船“维京西金号”(Viking Sigyn)的船长在夜间独自驾驶船只,并在玛格丽特桥(Margit híd)附近河段至少有5分钟未专注于航行。

在周二的听证会上,法庭听取了数名参与救援的船只船长的证词。救援行动中约有15艘船只参与。

其中一名曾驾驶过“美人鱼号”的船长诺伯特(Norbert)作证称,事故被桥墩遮挡,他并未目击碰撞过程,只看到了倾覆后的“美人鱼号”。他随即通过无线电报告了事故,并指示同事开始救援。他们成功从水中救起两人,第三人也曾抓住船体,但“当我的同事赶到时,他已经坚持不住了”。

法庭还听取了一名年轻女性的证词。她以“已不记得事件经过”为由,请求法庭采纳其先前的陈述。根据法官宣读的先前证词,事发时她驾驶的名为“波浪号”(Hullám)的船只正与“维京西金号”并行,在后者超车后,她看到了“美人鱼号”。她从无线电中听到有人落水,并看到有人在水中挣扎,因此指示船员参与救援,他们也成功救起了两人。

事故发生后,“维京西金号”的乌克兰籍船长因涉嫌“因疏忽大意导致水上交通致命大规模事故”以及“未能提供援助”而受到指控。2023年9月,佩斯中央区法院(Pesti Központi Kerületi Bíróság)一审判决其5年6个月监禁,并禁止其驾驶水上交通工具6年。

然而,二审的布达佩斯上诉法院(Fővárosi Ítélőtábla)以一审法官存在偏见为由,撤销了该判决,并责令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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