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央行(MNB)对贷款保障保险市场实施新规,九家保险公司被罚1.03亿福林
匈牙利国家银行对贷款保障保险市场出台严格新规并处以罚款,旨在扩大保障范围、限制成本、促进市场竞争,新规将于2026年起分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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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6年3月3日
匈牙利国家银行(MNB)针对贷款保障保险市场发布新规,并对九家保险公司处以总计1.03亿福林(约合280万欧元)的罚款。
贷款保障保险旨在投保人死亡或残疾时清偿未偿债务,或在失业或丧失工作能力时,在数月内承担月供还款。该市场相对封闭,通常由贷款银行捆绑销售单一保险产品,限制了客户选择。
根据匈牙利央行数据,2023年此类保险保费收入占保险市场总保费收入的1.8%,超过270亿福林。2024年底,投保人数接近136万,年保费收入超过324亿福林。市场高度集中,三大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占比达77%,前五大公司占比达91%。
匈牙利央行于2024年1月启动专项审查,旨在评估保险公司是否遵守了欧盟2016/97号指令(IDD)关于产品监管与治理的补充规定(POG条例),以及这些保险产品是否具备足够的“客户价值”。此次审查也回应了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EIOPA)于2022年就银行渠道销售的贷款保障保险发出的警告。
审查后,匈牙利央行决定在其最终于2025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产品监管与治理措施应用的推荐意见》中,专门针对贷款保障保险制定新规。
核心监管要求包括:
- 保障范围扩大: 推荐保险公司开发新产品,而非修改现有产品,以更广泛的覆盖面和更合理的定价、成本结构及佣金水平。理想情况下,保险应覆盖:a) 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b) 任何原因导致的50%及以上健康损害;c) 丧失工作能力;d) 失业。
- 保障期限延长: 对于失业或丧失工作能力的风险,建议保障期至少延长至9个月(目前市场通常不超过6个月)。保障范围应扩展至包括雇主发起的协商解雇。
- 除外责任合理化: 建议保险公司根据目标市场需求,合理限制除外责任的数量和范围(例如,以“公海航行”替代笼统的“帆船运动”除外条款)。
- 既往症覆盖: 建议保险公司将保障范围扩展至既往症引发的保险事件,或在风险承担开始两年后不再排除既往症。
- 成本与利润限制: 保险公司用于利润、成本、中介佣金及其他激励的支出,不得超过税前总保费的70%。对于抵押贷款和“ babaváró ”(婴儿出生激励)贷款,该比例上限为60%。这意味着预期赔付率不应低于30-40%,所谓的“经营者保费份额上限”最高为60-70%。
- 产品审查时限: 保险公司需从2027年1月1日起,审查全部现有保单的客户价值,必要时需向客户提供补偿。
- 销售渠道拓宽: 匈牙利央行支持开发可单独(非团体形式)购买和销售的贷款保障保险,以促进供应商转换、提升产品可比性并激发市场竞争。建议此类保险不仅限于新贷款,也应适用于现有贷款。在线销售渠道方面,建议在线贷款产品应同时提供在线选择的保障保险。
- 利润分享协议审查: 匈牙利央行建议审查利润分享协议,因现有做法可能使保险中介(多为银行)在追求高销量的同时,有意控制过高的理赔支出。
实施时间表: 新规要求,对于新推出的贷款保障保险产品,相关金融机构须从2026年1月1日起遵守;对于现有销售的产品,合规截止日期为2027年1月1日。该推荐意见不适用于事后附加贷款保障条款的保险(如附加贷款保障的人寿或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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