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越权后特朗普(Donald Trump)仍不退缩 威胁加征新一轮全球关税
美国法院裁定特朗普部分关税政策越权后,其宣布计划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加征新的全球关税,并维持其他关税措施。
美国一家法院裁定,前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在援引一项联邦紧急授权法以实施其全球“互惠”关税以及旨在打击芬太尼贸易的针对性进口税时,超越了其职权范围。
此次裁决不影响针对特定行业的关税措施,这意味着法院当前的裁定仅适用于特朗普所设立贸易壁垒的大约一半。
随后,特朗普于匈牙利时间周五晚间宣布,计划在现有关税基础上,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加征10%的全球关税。
特朗普还表示,基于国家安全理由、依据第232条征收的关税,以及依据第301条实施的关税,将继续完全有效。
第122条是什么?
第122条是《1974年美国贸易法》的一项规定。该条款授权美国总统,在美国面临严重的国际收支问题,或出现重大且持续的对外贸易逆差并危及美元稳定时,可实施临时进口限制或关税。
据此,总统可征收最高15%的临时关税,或实施配额,期限最长不超过150天。这是一项无需国会事先批准的快速反应工具。自1974年引入以来,尚无任何一位总统使用过该条款,因此特朗普的举措将是史无前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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