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法院半年仅支付两次财产赔偿金 总额25万福林

匈牙利国家法院办公室数据显示,自去年引入法院延迟审理赔偿制度以来,全国法院仅在两起案件中支付了总额25万福林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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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6年1月21日

根据匈牙利国家法院办公室(Országos Bírósági Hivatal, OBH)主席 Senyei György 向 24.hu 提供的数据,在过去半年内,匈牙利法院仅需支付两次财产赔偿金,总额为25万福林(约合250,000匈牙利福林)。

该财产赔偿制度源于去年春季议会通过的一项法律修正案。根据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若法院超过法定审理期限,则每延迟一天,需向当事人支付相当于最低工资1.5%的赔偿金。去年该金额为每天4,362福林,今年因最低工资上调已增至每天4,842福林。

OBH 数据显示,自该法律生效以来,仅在以下两起案件中适用了该规定:

  • 因10天延迟,向一方诉讼当事人支付共计87,240福林。
  • 因36天延迟,向另一方诉讼当事人支付157,032福林。

OBH 表示:“这两起案件均涉及法院管辖范围内出现的程序延迟。”但未透露具体案件细节。

该赔偿制度的引入遭到了几乎所有法院领导的反对。他们认为此举不合理,因为案件拖延的主要原因并非错过截止日期,而是恶劣的工作条件、工作负荷过重以及专业人员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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