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政府调整法规以适配欧盟新规 涉及RRF与凝聚资金使用框架

匈牙利政府公布法规草案,调整国内法规以适配欧盟新决议,旨在规范恢复与韧性基金及凝聚资金的使用框架,并引入公共服务补偿上限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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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6年2月26日

由于法治争议,匈牙利目前仍无法动用欧盟“恢复与韧性基金”(RRF, Helyreállítási és Ellenállóképességi Eszköz)的全部资金以及大部分凝聚基金。根据“条件性机制”,约200亿欧元(超过7-8万亿匈牙利福林)的资金被冻结,原因是欧盟委员会(Európai Bizottság)认定匈牙利未满足公共采购、反腐败和法治方面的条件。

尽管如此,项目预融资仍在进行。对于RRF资金,2026年8月底的最后期限日益紧迫,匈牙利必须在此之前完成承诺的任务和改革,否则将无法获得任何支付。

为此,匈牙利行政与领土发展部(Közigazgatási és Területfejlesztési Minisztérium)公布了一项供社会协商的法规草案,主要涉及两个领域:一是“恢复与韧性计划”(RRP, Helyreállítási és Ellenállóképességi Terv)的执行规则;二是2021-2027年欧盟预算周期资金的国家援助框架。

此次修改的背景是欧盟委员会于2025年12月通过的一项新决议。该决议自2026年1月8日起,为公共服务补偿建立了新的欧盟法律框架。

最重要的变化是,从2026年起,对于医疗卫生、社会服务或住房等任务的融资,可根据新的欧盟规则进行,无需每个案例都单独获得布鲁塞尔的批准。草案据此更新了匈牙利政府法令中的引用,转向新的委员会决议,并废除了基于2012年欧盟决定的旧规则。

另一项实质性变化是设定了援助上限:原则上,每个成员国每年为每项公共服务提供的补偿金额不得超过相当于2000万欧元的福林(按当前汇率约75亿福林)。

然而,根据草案,这一上限包含几项重要例外。

同时,草案为公共服务补偿(即国家正式委托企业承担具有普遍经济利益的服务(SGEI)并支付财务补偿的一种国家援助形式)引入了明确限制。

据此,不得向人员或货物运输服务(无论是航空、海运、公路、铁路还是内河航运)及其相关基础设施提供此类援助。这排除了交通项目从相关欧盟计划中以此类公共服务补偿形式获得资金的可能性。

修改的另一个关键要素是将“符合共同欧洲利益的重要项目”(即IPCEI项目)的援助可能性明确纳入法规。这些通常是涉及多个成员国的大规模战略投资,例如电池制造、氢能或半导体产业发展,需要欧盟委员会的事先批准。

草案规定,在经济发展与创新运营计划Plus框架下,此类项目只要符合欧盟通告中规定的标准,即可获得支持。

法规中还加入了一项重要的过渡性规则:如果在2026年1月8日之前签订了公共服务委托合同,且在援助决定作出时仍然有效,则仍适用旧规则。

根据草案所附的影响评估,这些修改不会产生预算影响。社会协商将持续至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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